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清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标准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对于因劳动合同中关键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劳动合同法也提出了指导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解决的压力,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减轻司法部门因诉讼带来的工作压力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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