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知识三
施工合同管理-复习技巧1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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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满足的条件: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作出的一种意思表示。
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能向要约人提出;要约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必须在时限内发出去。如果没有上述任何一个条件,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新的要约而不是。
审核提示二:
的内容要和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要约内容的任何非实质性变更均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要约人表示不得对要约内容进行变更,以合同内容为准。
复习技巧三:
一定要在时限内发出去。如果期限届满,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要约有效,否则该要约为新要约。
审查提示四:
期限:必须以明示方式并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时间限制,那就要看要约的方式了。
(1)如果要约是通过对话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达成。
审查提示五:
生效:如果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行为时生效。
复习提示6:撤回
:撤回是指人们阻止或者消灭法律效力。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通知应当在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复习技巧7:
对于逾期处理
合同法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当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时,要约已经过期。这种情况下一般按新要约处理,但要约人及时承认效力的除外;另一种情况,受要约人发出时不算逾期,但由于其他原因到达要约人时算逾期。这一般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要约人及时否认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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