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10月12日
关于取得2008年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候选人:
参加2008年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并于9月20日前向市人才测评中心提交照片的考生(新考生报名时已提交照片,无需再次提交),请于10月12日-13日持准考证到市人才测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和平区唐山路18号)领取资格证书。单科累计通过者,需持有历年单科合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向考评中心提交一寸半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书写考试年份、姓名、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注明“部分科目合格”或“全部通过”)。并于缴费后第三个星期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来领取证书。收到合格证书时,请注意: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请出示准考证和单科证书。
2.遗失准考证的考生需亲自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领取。如果我知道报名号,请在我领取时出示身份证;如果不知道报名序号,请拨打9688222查询(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12),领取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报名序号和身份证。
3.如果是别人代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科证书、经办人身份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和单科证书由评卷中心统一收回。
5.证书费:每证7元。
6.许可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时至17时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