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书面通知,请贵律师指点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赔偿给我?
我是2007年9月被招聘到单位上班,使用期3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会保险,2008年5月15日才签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09年3月24日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并要求马上办移交手续回家,也没有书面通知。请贵律师指点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赔偿给我。
位律师回复2007年9月—12月可以不按新法计算
我是2007年9月被招聘到单位上班,使用期3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会保险,2008年5月15日才签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09年3月24日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并要求马上办移交手续回家,也没有书面通知。请贵律师指点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赔偿给我。
位律师回复2007年9月—12月可以不按新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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