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让你们所管的镇政府来调解吧,我听了心都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告土地仲裁委员会吗?
各位律师:
我是一个军嫂但不符合随军,婚后儿子户口也落实在我娘家农村,2008年2月2日我娘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生产队不给我母子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我于2008年5月14日向当地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申请,他们受理了我的案件,并于2008年6月13日开庭,20008年7月2日拿到裁决书。生产队同时也收到裁决书,队长与2008年7月7日纠集了生产队大部分社员去农村土地仲裁闹事,因为这个土地仲裁在我们县是刚成立的怕出什磨事情就把我的裁决书给单方撤销了。我不服也去了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他们解释说程序出了错误要重新开庭,我也表示理解。后来2008年9月3日重新开庭,可是至今都没给我出仲裁书,问了仲裁委几十遍,今天仲裁委的负责人告诉我仲裁书他们是不敢下了,还是让你们所管的镇政府来调解吧。我听了心都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告土地仲裁委员会吗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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