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日期的效应是怎样确定的

合同生效日期的效应是怎样确定的,第1张

一、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也即是在一般情况下,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就产生法律效力。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法》都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不一致的,合同也许是成立的,但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生效。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去份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也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3、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的,从其约定

先说约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再说约定了期限的合同。《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效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合同行为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为:

第一、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缔约能力。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对法人而言,合同应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由于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都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合同的生效日期的确定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合同的生效条件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只要有效的合同才能确定生效的日期,无效的合同是没有生效日期的。一旦确定了合同的生效日期在生效日期中合同就有了效力,双方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生效日期的效应是合同能不能履行的关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平顶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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