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他们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能获得哪些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好,王建峰律师:
我姐姐承租单位的门面房屋做生意,签定的合同期为3年,目前尚在合同期内。
4月20日,接到财政部门的通知,该单位房产5月20日拍卖,第二天接到房主公司的通知,让承租人在30天内搬离房屋。
请问,这样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他们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能获得哪些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种做法完全违法,他们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当然也可以放弃该权利,转而要求他们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如还有什么疑问请与武汉的罗建雄律师联系,该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电话:1312993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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