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医嘱执行制度,第1张

术中医嘱执行制度,第2张

(l)手术中,主管医师和麻醉医师所作的口服医嘱,应由巡回护士执行并重复一次,使用前应与另一人核对药物名称、浓度和剂量。(考试大网站整理)

(2)用药后应保留空瓶以备检查,手术后可丢弃。

(3)医嘱执行完毕后,应在病历和医嘱栏内进行记录,并告知麻醉医师在麻醉记录单上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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