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三国法热点预测
1.国际公法中的敏感知识点
国家主权的豁免、国际法之间的承认、国际法之间的继承这三项制度与今年的一些热点问题有关。比如科索沃宣布独立后发生了一些问题,所以更有可能是一个试验中心。这三个体系中,国与国之间的承认体系应该说是比较考验人的。第二,国家间的继承和国家主权的豁免。此外,还有国家的法律责任。国家法律责任中的一个知识点与刚才提到的热点密切相关,即反叛运动机关国际责任的产生。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反叛机构的行动所产生的国际责任不是它们所属国家的国际责任。
国际法中关注大气环境保护,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
。属地制度和海事制度都很重要,在国际公法中考察频率比较高。但是今年,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一下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体系。《国际环境保护法》准确地说,试验场不多,但今年大家要关注大气环保问题,尤其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希望你有时间看一看空,搞清楚。
国际法中的个人在整个国际公法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区分国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国籍制度。这方面涉及到中国国际法关于国籍如何取得和国籍如何丧失的问题。准确地说,《国籍法》第四、五、六条关于国籍的取得;关于丧失国籍的第9至第12条。这些都是常规的考试规定,基本都体现在每年的试题中。二、国际法中三个外国人的国籍保护制度“外交保护、引渡、庇护”三个常规考点,一直是二选一的命题。相对而言,今年更敏感的问题是外交保护。因为引渡和庇护已经连续考了两年,但是外交保护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考了,所以可以反复考。
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是重点
外交特权和豁免中最敏感的部分是外交官的管辖豁免,其主要内容是刑事管辖的绝对豁免。然后,重点是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因为今年国际私法增加了新的司法解释。
二、国际私法的主要考点集中在后三章的内容上。
法律适用部分提醒大家注意三个重点:
1。合同债法的适用。这一点很重要,因为2008年的大纲中增加了一个司法解释,即2007年8月8日生效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考点非常丰富,从第四条到第十一条几乎每一条都构成一个考点。主要有三点:①第四条扩大了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延长意思自治的时间,在一定情况下肯定意思自治原则的存在;(2)第5条界定了与17种合同关系最密切的客体。这17种没必要一个个都记住,要一个个看。看看它的规定和你的常识判断的区别,找出并记住它们;(3)第九条界定了这样一个合同范围,我国合同法必须强制执行,即这些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其意思自治无效,我国合同法必须强制执行。三国每年的试题都与当年大纲的变化密切相关。所以这个知识点绝对构成了今年考试的重点。
2。关于侵权债的法律适用,这个知识点司法考试一年都没考。相关知识点容易混淆,尤其是船舶碰撞。
关于四川地震,三国法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问,就是涉外监护、涉外继承、涉外收养等家庭人身关系。抚养、收养、监护、继承四法在家庭关系中的适用,也是三国法命题的敏感点。因为有些真题已经连续几年没考了(比如国外监护),又因为和社会热点有关。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国际私法中的家庭人身关系。
注意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以及民事诉讼与仲裁的衔接
在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中,必须注意民事诉讼与仲裁的衔接。在民事诉讼仲裁中,很多知识都可以在国际私法中呈现。例如,仲裁协议、国际民事诉讼和管辖权都与国际私法相联系。①今年的一个敏感点是关于外国仲裁裁决和执行。我们应该把外国仲裁裁决和执行的法律基础与我国加入的1958年《纽约公约》结合起来,根据该公约来判断承认和执行的程序。②关于民事诉讼,一个常规的敏感点是管辖权问题。③另一个是文书送达和证据收集。
区际司法协助将是今年的重点,因为中国目前致力于解决区际司法冲突。①明确香港相关文件的交付安排。②还有涉澳,这是目前解决区际司法协助的途径。无论是文书的送达,证据的收集,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结果基本都解决了。所以不排除这四个方面会在试题中捏在一起。特别要注意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涉及澳大利亚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与去年加入大纲的涉及澳大利亚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异同。③涉台区际司法制度,一般会在涉及不同地区的同一问题中提出问题。无论是与司法解释有关,还是与双边安排有关,都应该记住哪些区别。
2008年,国际私法在这里增加了三个司法解释。这三个司法解释在今年的考试中命中率很高,所以希望大家可以把重点放在这三个司法解释以及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点上。
三。2008年国际经济法考点集中在常规重点
今年国际经济法考点集中在常规重点。可以分为三个关键部分:
1。国学经典2-4章。主要是讲国际货物贸易法。我们主要关注国际货物贸易法中主要解决的四对法律关系,即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的常规考点。主要考点集中在贸易术语和80年惯例上。
2。国际外贸管制与WTO法律制度。这里有个指南:近几年,侧重外贸管制的试题数量比WTO重。
3。国际经济法最后一章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投资。具体涉及的知识点,我们会在专题培训班给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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