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沂水县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被列为全县当年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对符合条件的围垦区,由其所在村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研究制定村庄围垦实施和搬迁补助安置方案。严格的施工标准要求复垦后的有效土层厚度不得小于60cm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必须修建标准水平梯田;田间道路布局合理、畅通,保证农业机械能量在田间作业。沂水县在复垦项目中每净增1亩耕地奖励15-18000元,对乡镇奖励2000元。目前,全县已开工复垦项目202个,投资5000多万元,增加耕地3873.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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