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能不能保护我家的权益,您有其他什么建议给我?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问题。
我家在重庆奉节县的一个城镇,由于老房子(建于宅基地之上)年代久,破损严重,于是准备拆除后重建。岂料等我家刚刚把旧房拆除,镇政府就准备征收我家的宅基地用于建设车站,但是政府给出的征收价极其低,只有每亩1万元多点(平均20多元/平方米)!如果我家不接受这个价格而政府实施强制征收的话,《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能不能保护我家的权益?您有其他什么建议给我?非常感谢!
政府可以征收。至于补偿问题可以协商和其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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