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男友于2006年9月2号购买住房一套(签的购房合同),9月19号领取的结婚证,买房所有单据及房产证上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但买房首付的9万全部由我父母出钱,他打有借条。剩余的16万我们贷款,贷款都是在我们婚后偿还的。
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将来离婚,那么房产应怎样归属?我能拿到多少分额?贷款是以他的个人名义贷的(贷款时还开有单身证明)实际还款也都是他的工资,但是在我们结婚以后了。
谢谢。
位律师回复
房产首付是男方个人名义的婚前借款,出款人又是你的父母——这份书面证据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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