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没去公司结算,只是把发票寄给了公司,现在公司告诉我说要起诉我,不知道我这样算是犯罪不?
去一个公司,出差拿了1500元钱,因公花费了600多,因为只做了4天就不做了,所以公司派人来接管,我给了那个接管的人600块,所以自己还剩300不到的钱,就当着4天的工资了,由于自己没去公司结算,只是把发票寄给了公司,现在公司告诉我说要起诉我,不知道我这样算是犯罪不?希望能解答,谢谢!
补充一点,自己未和公司签定任何的合同!
刚才问过的,如果是属于民事纠纷,不知道我最大能有什么样的结果,非常感谢,我现在本来不在杭州,不能去公司了,该怎么办啊!
应退还300元的钱,你可以索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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