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吗,我们签定的协议有效吗?
2007年6月26日受伤住院到7月31日出院,医生说要修养半年。现在老板一次性赔偿了2500元,当时双方签定了一份协议。
请问:现在我还想需要老板再给我一定的补赏,可以吗?我们签定的协议有效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不过要具体分析您的相关情况后才能确定。此事比较复杂,建议您直接通过电话与律师进行沟通,以便为您提供全面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云南昆明—李贵友律师团】〓【联系电话:13095366612】本律师团专业性免费法律咨询网站:李贵友律师团—昆明法律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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