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断”该职工社保以后,她此后一些相关的工伤、医疗问题原单位还需负责人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4,“中断”该职工社保以后,她此后一些相关的工伤、医疗问题原单位还需负责人吗,法律依据是什么?,第1张

各位律师:
您好!我单位一位工伤职工在完全治愈的情况下,又在单位从事车间机修工作1个月后,连续旷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但一直未能与本人取得联系,在这种情况下:
1。公司辞退合法吗?
2。由于未办理离职手续,现公司需将其社保变更为中断,但需要其本人的签字和手印,本人又联系不上,“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说明由公司单方面写的话,是否以后出现任何问题都由公司负责?
3。假如工伤职工在公司的情况下不愿意签订“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说明,也不在乎以后是否可以在别的单位上社保,以后如果出现相关问题公司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4“中断”该职工社保以后她此后一些相关的工伤、医疗问题原单位还需负责人吗?法律依据是什么?非常谢谢

位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辞退,该规章制度需要有被辞退职工的签名或有证据证实已经告知过该职工,同时需要有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然后公司向该职工发书面的通知,如果符合该规定解除就是合法的;如果你的解除是合法的则可以终断为其缴纳社保;关于是否放弃劳动能力鉴定只有职工本人才可以行使,另外如果在此期间职工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并属于伤残,那么该职工仍然具有相应的工伤待遇可以享受。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北京律师:徐阳158013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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