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交了罚款,才能落户,公安局要每月罚款50元,共罚款1800元,是否有法律依据?
各位律师:
本人因超生二胎当时没钱交罚款,三年后交了罚款,才能落户,公安局要每月罚款50元,共罚款1800元,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计生政策都是地方性的政策,不是全国统一的,如果当事人那个地区的计生政策就是这样的,为了顺利给孩子上户口,只能按照计生办的要求办理;
二,当然,当事人完全可以要求计生办出具相关的政策和罚款依据,如果认为不合理的,可以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走走关系);还可以起诉解决。
三,计划生育新政策: 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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