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对我是否可以不签新的劳动合同,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我2008年以前的工龄补偿?

如果不对我是否可以不签新的劳动合同,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我2008年以前的工龄补偿?,第1张

我们老板为了降低我们的加班费,老板这样做对吗?例如我以前的工资底薪1000元,职加500元,现在老板要把我的工资改为,底薪770元,职加730元,请问老板这样做对吗?如果不对我是否可以不签新的劳动合同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我2008年以前的工龄补偿

位律师回复

单位的做法不对,变更劳动报酬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但加班费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你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要求补偿。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如果不对我是否可以不签新的劳动合同,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我2008年以前的工龄补偿?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