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培训协议是否失效,本人是不是可以不用赔偿培训费用?
如题,本人05年进入苏州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当时被派往国外培训,并签有一份培训协议(正式合同及培训协议都在公司,本人手中没有),回国后,现公司因经营紧张,不愿招聘新员工,于是安排我去生产线轮班(合同上当时并没有提到需要轮班,而且面试时也没有提到),偶本人不接受,公司因此提出解雇(合同期还未到),请问,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培训协议是否失效,本人是不是可以不用赔偿培训费用?另外,公司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赔偿(本人已在此公司工作2年半)
请各位专家回复,谢谢!~~~
你不用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用,可以要求公司依法赔偿和补偿你,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离职事宜,最大程度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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