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门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该合资子公司支付,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
各位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离职能否规避违约金。
我与公司在2006年签订5年劳动合同,但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第2年,将我部门人员全部以外派形式借调到我公司的一家合资子公司,并没有征得员工的同意。其后,我部门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该合资子公司支付。
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我提出辞职可否规避违约金。
我认为你可以辞职。首先,你和原来的单位现在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你和现在的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没有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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