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对方是个非常无赖的人,我担心他事后再进行纠缠,请问,我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尊敬的律师您好!
1、我因履行工作职责,被人打伤,后鉴定为轻伤,现在对方要求和解,虽然对方不能满足我的条件,但是迫于种种压力,我打算勉强接受。
2、如果和解需要签订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协议书,我了解对方是个非常无赖的人,我担心他事后再进行纠缠,请问,我应该注意什么事项?急切等待着您的答案!非常感谢!
对于民事赔偿责任,你们双方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当然受害方也有权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方面的民事赔偿诉讼。而对于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一般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只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下,受害方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或单独提起刑事自诉,当然受害方也有权向负有职责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提出申诉,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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