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开发商的这种规定有没有依据, 是否合法?
我是一位在浙江义乌打工多年的租房族,2007年底终于在义乌订了一套大约128平米的商品房,也已交定金30万。 开发商通知要签《豫售合同》, 合同的内容我觉得有点像霸王条款 :
1 凡购买此小区房子的业主必须买一个车库 (车库价格大概14.8万元/个)。
2 凡在此小区购买小高层房子面积超过90平米的就要办两本房产证, 相当与买了两套房子。当前所有想买房的人都知道对第二套房子贷款的规定。
我想问开发商的这种规定有没有依据, 是否合法? 谢谢!
没有依据,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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