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变成28日,等于是降低了我的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
你们好!想咨询一下,我产假后回公司,原来在财务部工作,回来后把我调到行政部,岗位工资没变,但以前是26日算满勤工资的,现在就要28日才算满勤(因行政部所有职员都按28日算的),现在还在哺乳期,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恢复我26日制来算工资吗。26日变成28日,等于是降低了我的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恢复,我可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你们公司的规定本身就违法,法定的月工作时间是20.92天,因此你每月都超时工作,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超时工作的报酬,同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你们公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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