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面积误差业主能否找回补偿,找谁解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好,我购买的房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建筑面积132.38,套内建筑面积121.29,公摊11.09,最近房产局公布了我所在小区的房屋面积核算结果,其核算结果建筑面积133。?,套内建筑面积116。?,公摊16。?(?是我没记清具体数字,呵呵),即出售面积略有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减少了5平米,公摊增加了5点几平米,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话误差比达到4%以上,超过了国家规定的3%,但合同中写“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请问这种面积误差业主能否找回补偿?找谁解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位律师回复先协商解决。详细阅读合同。看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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