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13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13,第1张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13,第2张

诚信原则。
保护方法:
①保护建筑本体。
一般情况:一、修复;第二,调整用途。
特殊情况:一是整体移位;二是主体建筑的保存;第三,形象保全。
②建筑环保。
一是划定合法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保护建筑周边的建设管理。
第二,环境整治。
③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
3.4.4掌握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单位和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管理的内容和依据。
1。文物保护的具体内容,请参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
2。历史建筑的保护主要包括建筑实体和环境。
3。历史地段的保护可以分为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
物质形态的保护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要素:
①自然地理景观环境。
②街道间的独特格局空。
③历史建筑实体。
3、4.5掌握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单位和历史地段规划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要求

可分为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
。一般程序:即将保护的规划管理纳入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管理程序,控制法定历史建筑保护所需的建设活动。
特别程序:主要针对历史区域内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自然景观和风景名胜、法定历史建筑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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