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第1张

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第2张

学习十七大报告
——基于农村调查的几点体会
关于城乡协调发展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你可能会有一些疑问:如果你打开50年代末的人民日报,你会发现一篇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论,而在60年代初,人民日报也有一篇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章。40年后,我们谈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区别?当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和今天是一样的,但本质上是不同的。
●新农村建设40年后有什么新变化?
对于这个问题,必须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二元体制说起。城乡二元结构古已有之,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使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化,这种制度只存在于计划经济时代。比如东北人的老家,百分之七八十以上来自山东,山东人经过这里到东北。当时有城乡二元结构但没有城乡二元体制。山东城里人可以在东北农村租地、种地、盖房子。山东的农民可以当学徒、工人,也可以在东北的城市租房、买房、盖房、开店。城里人想去农村就去农村,想去农村就去农村。那时候没有城乡二元体制,只有二元结构。计划体制建立后,户口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由此形成了城乡二元体制,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流动被隔绝。这样,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就建立起来了。
为什么为了巩固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张?就跟农民说,你可以安心留在农村。我会帮你把农村建设好,所以不要做“盲流”,也就是不按计划走的盲流。如果有调动你工作的计划,去,或留。当时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发展的需要。
40年后就不一样了。今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今天,我们应该知道,“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它包括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村容村貌的重建、环境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管理,所有这些都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此外,生活在农村的人不一定是农民。农民可能在周边乡镇企业打工,农民自己也可能是投资者或经营者。目前新农村与城镇化加速并不矛盾,而是并行的。要实现现代化,中国农村人口要减少,城市人口要增加。这样,我们就必须明白,今天“建设新农村”的提出,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中提出的。
●统筹城乡发展,各种试验正在进行,一些地方走出了新的路子
那么,如何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应该在农村进行。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户口制度问题,而是随着改革的进展而顺理成章的事情。当前,必须深化农村改革。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他还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这对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十分重要。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家庭承包制,它对整个改革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它是第一个进行改革的。从日历上可以看出,原来的产品在市场上是买不到的,比如香油、鸡蛋、猪肉等。自家庭承包开始以来,市场变得活跃起来,你想要的任何农产品都可以在市场上买到,这对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方便群众,改善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二十多年以来,其局限性已经暴露出来。一个局限是农业现代化还是要走规模经营的道路,因为中国的农业劳动率太低了,很多农民和老百姓的小块土地,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达不到现代化的要求。第二个限制是农民出来打工,田地就会荒废,只有老人和妇女耕种。现在这种情况能否彻底改变,取决于中国的现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此基础上,再谈改革。因此,胡锦涛同志说,“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然后“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现在一些实验区也在走这个路子。流转的方式有:转包——承包一块地转包给他人,因为你要出去打工;租赁——把土地租出去,租给种植专家,或者租给龙头企业;土地使用权入股——农民可以组建自己的专业合作社来经营,也可以在龙头企业入股,只要交给他们就可以。最近在宁夏考察,宁夏人除了租房、入股,还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土地存信用社”。他们为什么要在信用社存地?农民说:“入股就可以分红。如果你输了呢?失去之后,我一无所有。租房可以拿到钱,但是第一年的房租会送货上门,第二年的房租会向别人索要,第三年的房租会迟迟不给,甚至不给,不愿意闹。办法是存进信用社。”在国外,这种方式是土地银行的形式,年底收利息。如果没拿到,可以自动转到我的账户。这样方便吗?因此,各种各样的实验正在进行。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只要广大农民同意,可以以自愿有偿的方式转包、出租、入股承包权,甚至可以在信用社存款。
●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和农民的探索是应该肯定的。大问题绕不开
土地问题。不能简单私有化,国有化方案不适合实施。土地私有化不符合我们的宪法,这是个大问题。而土地私有化是否必然促进土地农业的规模经营?那不一定。在农村造成私人土地兼并是不好的。耕地收归国有,农民不会理解。土地已经集体所有这么多年了。因此,必须坚持农民土地的基本经营权,然后在此基础上走向规模经营之路。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中也提到“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与过去的合作社改造完全不同。以前合作社改造是自上而下,现在是农民自发形成。我走访了几个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地方不叫专业合作社,其实就是专业合作社。我去了甘肃定西。他们被称为“专业协会”。协会有很多,土豆协会,蔬菜协会,鸡协会,牛协会等等。一个协会有几百户甚至上千户。有的地方叫“农商公司”,有的地方叫“经济共同体”,但其性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我问他们为什么要组织专业合作社。他们说这对我们有好处。现在,都是公司和农民的形式。公司给农民下订单,按照订单生产,农民反映。最后,收购的时候,农民单一,弱势,公司强势,公司可以给我们产品的档次,它会给我们一张借条。我们联合起来组成农民协会,就是强者对强者。如果他们不遵守合同,我们可以请律师向他们提起诉讼。而且随着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产业链会延伸,可以用于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应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胡锦涛同志说,“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我在一些地方看到,龙头企业在带领农民走上工业化道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世界上最具潜力的待开发市场在哪里?中国农村有9亿农民,2亿多农民。只要他们收入增加,生产发展,我们国内市场有多大?每个农民都为自己的孩子添置家用电器,购买家用电脑。这个消费规模有多大?九亿农民每人每年增加几套新衣服,买几双鞋。中国国内的纺织品市场和鞋类市场有待开发。
总之,统筹城乡发展非常重要。工业化到一定程度后,工业要帮助农业,城市要帮助农村。这样,城乡统筹才能更上一层楼。我们应该扩大内需,内需的潜力在中国农民。可以想象,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我们将迎来内需的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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