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欲立法规范土地储备
随着化肥发展“提速”,各类企业纷纷入驻,用地需求压力陡增。迫切需要出台调控土地需求的法律法规。合肥市为此制定了《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土地储备做出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今后本市土地储备将实行计划管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包括年度储备土地规模、年度储备土地开发规模、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计划。可纳入储备土地范围的国有建设用地包括依法收回的土地、取得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土地。
根据规定,储备土地供应前,需完成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满足供应条件。征收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安置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安置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设、审计部门支付。储备土地供应前,储备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单独或者与地上建(构)筑物一并出租、抵押或者临时改变用途。据介绍,实行土地储备制度是调控土地市场的手段之一,可以调节土地需求,引导投资建设。同时为招拍挂等市场化供地方式创造了实施条件,将有力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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