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核查项目用地闲置土地将被收费或收回
“闲置土地未动工满一年,将征收高额闲置费;两年未开工的,无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连日来,南宁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西乡塘大队工作人员对辖区81宗出让或划拨项目用地进行了初步核查,最终确定是否存在闲置土地。
5月9日下午,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南宁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西乡塘大队10余名工作人员来到0117036/037地块(9486.67平方米)进行检查,发现该地块于2006年以划拨方式取得,但至今未动工建设。土地是否闲置,需要进一步调查。
据介绍,今年年初,有关部门对整个南宁市2002年以来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航拍时,初步确定西乡塘区81个项目用地的建设开发进度与规定的开发进度不一致,部分项目用地可能存在闲置。为了确定土地是否闲置,为什么闲置,工作人员一一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81宗土地已全部核实完毕,其中37宗已办结,如安吉大道0102272宗土地;还有空个名额;有的还在建,比如北湖北路0103143号。
南宁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西乡塘大队副大队长孔祥明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集中力量对涉嫌闲置的土地做进一步调查,确定是否闲置;审核在建项目用地,核算其投入开工建设的资金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闲置。
孔祥明还表示,如果确定土地确实闲置,将根据中国国土资源部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超过出让、划拨合同约定的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两年后,土地使用权可以无偿收回。但是,因不可抗力、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以及为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前期工作等原因造成的动工开发延迟除外。
据了解,国土部门这次下大力气处置闲置土地,目的有三:杜绝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居奇,在房价高的时候伺机开发,有效控制房价;进行宏观调控,避免大量闲置土地影响国家宏观调控;闲置土地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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