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外费用的内容
所谓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注1:销售额=总价+价外费用
注2:会计与税法的区别
价外费用是指随销售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资金、集资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租金、储备费。
注1:价外收费的判断标准(向同一购买者收取)
注2:关于收钱:
如果是代政府收取,符合三个条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收据;全部上缴或虽未上缴但专款专用),不作为价外支出,不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汽贸公司代收的车购税和保险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br/】注3:关于预付费用:符合两个条件的预付运费,不视为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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