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辅导: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二)
三。材料控制。评估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原则包括:
(1)材料供应的业绩,如材料质量、交货期等;
(2)供方质量管理体系按要求按时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
(3)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4)物资交付后供方的服务和支持能力;
(5)其他如价格、性能容量等。
2.建立材料管理系统,减少材料损耗和变质。建立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储存的管理制度,加快材料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避免材料损失变质,保质、保量、按期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3.识别原材料、半成品、组件和零件。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按其型号和品种进行分区堆放和标识;有防潮、防潮要求的材料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并加以标识。保护易损坏的材料和设备;对有保质期要求的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进行可追溯性标识,即应注明其规格、产地、日期、批号、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发放和放置。
4.加强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材料检验和验收。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试验单;当标识不清或认为材料质量有问题时,需要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质量;未经检验并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发包方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发包方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中使用时,项目组织应对其进行特殊标识,验收时进行验证,贮存或使用时进行保护和维护,正确使用。以上材料经检验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发包人有责任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
6.材料质量取样和检验方法。材料质量取样应按取样的规定部位、数量和操作要求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分为一般检验项目和其他检验项目,一般项目是通常的检验项目,其他检验项目是根据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材料质量检验方法包括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