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月前递交辞职报告,已辞去单位的工作,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合同中的赔偿金条款是否还有效?

本人一月前递交辞职报告,已辞去单位的工作,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合同中的赔偿金条款是否还有效?,第1张

各位律师:
在一省直事业单位上班一年半,有正式编制,进单位时与单位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规定要工作满五年,若没满五年,没满的年份按5000元一年给单位交赔偿金。本人一月前递交辞职报告已辞去单位的工作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合同中的赔偿金条款是否还有效?

位律师回复

你是有事业编制的,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应依据人事争议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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