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请问风险在哪些地方啊,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啊?

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请问风险在哪些地方啊,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啊?,第1张

请问那仁律师
我现在买了套经济适用房,因为是经济适用房,所以5年内无法过户,现在以原房主名义购买并且贷款,我来还付首付,并还贷款,我跟原房主签定一个购房合同,声明房子是我的,5年后过户,并且首付和还贷由我来承担,请问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请问风险在哪些地方啊?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啊

位律师回复

风险在于,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原则,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最后仅能保障你的购房款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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