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尔·劳》规定,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承担票据债务为目的,以票据上的签名或者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的前提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其中,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委托给他人,而在票据背面或者便笺条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的行为;承兑是指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并在票据到期日签章的行为;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以保证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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