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票据丧失

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票据丧失,第1张

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票据丧失,第2张

票据丧失是指因遗失、灭失、被盗等原因使持票人脱离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丢失后,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救济。陪你考试
挂失止付是指由车票遗失人通知付款人车票遗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进行审核,然后暂停付款的一种方式。公示催告是指票据丧失后,丧失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的一种制度或程序。逾期不办理的,权利失效,法院以除权判决宣告失票无效。普通诉讼是指票据丧失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付款方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1。下列关于票据入账项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票据可分为绝对票据和相对票据
B .票据可分为绝对票据和任意票据
C .票据可分为相对票据和任意票据
D .票据可分为绝对票据、相对入账项目和任意入账项目
[答案0220003号:对此问题提一个问题]
答:D
2 .下列行为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是()。
A .出票
B .背书
C .承兑
D .担保
[0220004号答案:提问]
答案:ABCD
3 .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共同诉讼
B .公示催告
C .挂失止付
D .登报公告
[答案0220005号:就此问题提个问题]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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