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税法冲刺阶段 重点难点讲解(十二)
第十二章印花税
本章计算简单,范围广。选择题和判断题有2到3分。不排除单独解出计算题的可能。
一、税目和免税的组合
1.电网与用户签订的供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合同。
3.建筑安装合同。包括建筑和安装合同。合同,包括总承包、分包和转包。
4.贷款合同。包括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业拆借。
5.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文件。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一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都不属于技术咨询,其合同也不盖章。
6.产权转让凭证。包括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让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权力转让合同。
7.商业书籍。业务账簿根据内容不同,可分为记录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8.权利和许可证照片。包括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二。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借款合同》适用0.05‰的税率;
2.0.3‰的适用税率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合同”、“技术合同”;
3.0.5‰的税率适用于“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凭证”、“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4.1‰的适用税率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5.《股权转让凭证》适用3‰的税率(2007年5月30日由1‰上调至3‰)。包括a股和b股。)
三。税收基础
1.一般:金额和余额;
(一)货物运输合同,以取得的运杂费(即运费收入)金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运输的货物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②对于技术合同,计税依据是合同中包含的价款、报酬或使用。技术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③建筑安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合同金额,不得排除任何费用。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按照新的分包或者转包合同所包含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④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注意两点:(1)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盖章。(2)物业租赁合同只约定(月)日租金,但租赁期限不确定的,先固定5元贴花,结算时再打印实际补贴。
⑤借款合同:借贷双方签订的周转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有规定的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用贷款偿还贷款。为了避免增加借贷双方的负担,这种合同只是以规定的限额为基础,签的时候会盖一次章。限额内贷款不签新合同的,不再盖章。
⑥记录资金的业务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为准。
2.特殊:
同一凭证包含两个以上经济项目的,适用不同的税目和税率。如果单独记录金额,则单独计算。未单独记载金额的,按照较高的税率征税。
有些合同(如租赁、技术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应纳税额。签的时候可以按照5元的固定金额盖章,然后结算的时候再按照实际金额征税,补贴印刷。
签订应税合同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应该计算并贴附。所以无论合同履行与否,都应该盖章付款。对于已执行并盖章的合同,如果所含金额与合同执行后的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停止办理纳税手续。
在商品购销中,以物易物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总额征税、盖章。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按照分包或者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四。税额的计算
1.对于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上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比例税率
2.对于固定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固定税额(5元)
动词 (verb的缩写)纳税方式及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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