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阴阳属性的普遍性

中医基础理论:阴阳属性的普遍性,第1张

中医基础理论:阴阳属性的普遍性,第2张

阴阳属性并不局限于某个具体的事物,而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的各种事物或现象中,代表着两个相反但又相关的方面。但是,阴阳属性怎么分类呢?《苏文阴阳应象大论》指出:“水火是阴阳之象。”也就是说,划分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标准或依据,是人们最常接触到的“水”与“火”的对立特性,并可据此进行归纳和分类。阴阳虽然是抽象的概念,但我们可以根据水和火具体而明显的矛盾特征,将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或现象分为阴阳两类。

一般来说,所有温暖、上升、明亮、兴奋、轻浮、活跃、功能和亢奋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阳的范畴;一切冰冷、衰退、阴郁、克制、沉重、相对静止、物质、功能衰退等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阴的范畴。总的来说,事物或现象的这两个对立面的阴阳属性是不能任意互换的。根据阴阳所代表的不同功能属性,中医生理学将促进和温暖人体的气称为“阳气”,而将滋养和滋润人体的气称为“殷琦”。脏腑的有形实体归于阴,而内脏的功能活动归于阳。

可见,各种事物或现象,如天体和日月的运行,昼夜四季的交替,气候的冷热变化,人体的组织结构和功能状态,都是在对立中发展变化,又是相互联系的,都可以按照一定的属性归属于阴或阳的范畴。所以事物的阴阳属性具有矛盾范畴的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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