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15讲课件讲义
土地管理基础精读课第15讲讲义
(一)建设用地供应的概念(掌握)
一.总结:
1.建设用地供应的概念
2.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和供应
3.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和供应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基本条件
5.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标准
6.国有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7.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程序
8.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法律文件的主要内容
9.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范围
10 .乡(镇)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内容和基本程序
二、考试的目的
这部分考试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对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三、考试的基本要求
掌握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概念,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方法、程序、基本条件、审批管理和法律文件。
熟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标准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范围。
了解:乡(镇)建设用地供应审批的内容和基本程序。
四。内容咨询:
(一)建设用地供应的概念(掌握)
建设用地供应是指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土地提供给建设用地单位使用的过程。土地供应行为主要涉及是否提供建设用地、提供建设用地的方式、数量、地点以及提供建设用地所需的条件等问题。
(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掌握)
1、分配供给的概念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给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和供应有以下含义:
(1)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和供应包括土地使用者支付搬迁安置费、补偿费(如城市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划拨供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没有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三)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和供应,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和市区范围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的土地外,均由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管理。
2、供应条件的分配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
详见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目录。
例1:下列建设用地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住宅建设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C.学校办公楼建设用地
D.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
答案:BCD
解析:住宅建设用地应以出让方式取得。
例2:下列建设用地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2000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军事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C.学校办公楼建设用地
D.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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