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政许可实施程序

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政许可实施程序,第1张

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政许可实施程序,第2张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受理程序
1。申请
可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提交。
2。受理
许可申请的受理期限有两种:一种是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二是申请材料数量、种类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制作《告知补正材料通知书》,当场或者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就是不能要求当事人第二次补充。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实施行政许可的审查决定程序
审查分两种:一种是形式审查;另一种是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无论是否许可,都会书面告知相对人。
(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有两种方式:一是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第二,相对人申请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的期限为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期限是收到听证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
(四)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期
延期必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未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五)实施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
1。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违反规定,不采取招标拍卖方式,或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授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应当采取特殊程序。
3。行政许可数量有限,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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