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关税税率的适用
一、关税制度(谅解)
二。进口关税税率(选择题)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以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一般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的形式设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对进口货物实行暂定税率。(选择题)
三。税率的应用(选择题的掌握)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出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批准提前申报的,按照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口货物的纳税和退税,应当适用进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适用的税率,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根据特定减免税措施批准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因情况变化被海关转让、出售或者移作他用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并办理纳税手续之日适用的税率。
(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经批准内销的,按照向海关申报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未经批准转入国内市场的,按照海关在扣押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临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要征税时,按照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四)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在分期缴纳税款时,按照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