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柔情执法”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给冰冷的执法注入柔情,让执法行为充满人文关怀。为了避免和减少土地监管过程中的误解和冲突,从4月底开始,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注入“温情执法”的理念,以进一步增加执法效果。
土地监管部门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后,作为警示措施,会在项目建设初期发出《禁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告知用地单位违法后果。如果已经发出通知,仍不停止违法行为,应组织县、乡、村和违法单位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纠正违法行为;逾期不停止的,在三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再次通知违法当事人自行停工,仍拒不停工的,采取强制措施。在案件执行阶段,应当每周发出一次《责令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使其尽可能自行履行处罚,减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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