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办土地案件确保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近日,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案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确保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督促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监察部指出,节约集约用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举措。各级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落实工作。要把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布局,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力量,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闲置土地必须严格依法处置
监察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 并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审批土地和供应建设用地,坚决纠正有禁不止、禁而不止的行为。 要抓住节约集约用地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用地项目;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条件管理,督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检查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着力监督土地腐败
监察部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和强劲势头,严厉打击土地违法及其背后的腐败。监察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将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直接查处或重点督办;省级监察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直接查办或者重点督办案件的力度,带动和促进本行政区域内案件的查办。重点查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批地、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修改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严重浪费、闲置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地方和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问题,以及不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问题。
监察部还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的根本作用,研究分析各类违法案件发生和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查找现有体制机制和行政监督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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