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让我去解约,并且不退保证金,我想咨询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是欺诈合同,我该如何办?
各位律师:
我于2009年1月12日和某公司签了份兼职合约,约定抄写《给校长的一封信》,每天要完成18份,要字体工整,错别字不能多于3个,不能别人代抄,每份3元,每周结帐一次,交了150元保证金,保证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违约罚款200元。回去后我发现根本没可能完成任务,每份至少要抄50分钟,连抄2份后就抄不了这么快了,也就是说头不抬,手不停每小时只能挣3元钱,但是没有人能这样抄半个月的,1月14日我请了个写字特别快的朋友,抄一份也用了将近50分钟,而且2份之后就受不了了,1月15日我给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他们让我去解约,并且不退保证金。我想咨询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是欺诈合同?我该如何办?
你好: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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