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是我们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是20周岁,农民户口,经济赔偿最多是多少?
各位律师:
我老公于2008年12月9日开拖拉机与一位开摩托车的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开摩托车的人死亡,当时,事故是开摩托车的人是撞到我老公车子的后轮上,发生事故后我老公马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垫付了全部的抢救费用共6万元,后来回到交警队配合调查,其间没有逃逸,酒后驾驶等,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后来又付了12万元给死者,但我老公自从发生事故后就被关押在余杭区看守所,至今还没有出来,如果按法律来判刑,我老公会被判什么刑。事故认定是我们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是20周岁,农民户口。经济赔偿最多是多少?
你好,经济赔偿大约16万左右,你老公涉嫌交通肇事罪。我是杭州律师,欢迎参照我的联系方式联系,详细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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