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假设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或者负无原因责任,我划算吗,广西是这样处理的 吗?
我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向左拐,被后面的车撞到。我受伤,撞车者的车亦受损。现他要求我承担自己的医药费,他承担他的修车费,这对我来说,划算吗?
顺便问句,民事责任在此案中怎么认定?
(怎么作者也不能回答问题啊?律师问我,我该怎么回答?,强烈建议作者可以回答)
交警工作效率差,还没出结论。
现假设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或者负无原因责任。我划算吗?
广西是这样处理的 吗?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不一定按照事故认定书,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交警的案卷,由法院来确定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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