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过去近3年,期间从未有人通知过我,请问:这样原单位是不是过了诉讼有效时限而应放弃追讨?
我于2005年2月份在原单位辞职,但最近几天原单位通知我说我欠其1000元钱,时间已过去近3年,期间从未有人通知过我。请问:这样原单位是不是过了诉讼有效时限而应放弃追讨,谢谢
位律师回复要看具体的欠条,如有归还时间的,要看是不是超过二年了
我于2005年2月份在原单位辞职,但最近几天原单位通知我说我欠其1000元钱,时间已过去近3年,期间从未有人通知过我。请问:这样原单位是不是过了诉讼有效时限而应放弃追讨,谢谢
位律师回复要看具体的欠条,如有归还时间的,要看是不是超过二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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