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08年之前的公司行为,我还能不能追讨加班费,2,又该如何核算数额,3,该怎么反映解决?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6年了,之前一直是固定的月薪,并未规定加班费与工作时间,也未签定劳工合同.之前的工作是六天制,周日不固定上班,平时每天大概10小时左右。现08年1月份,公司要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了。
请问:
1。28.html" class="superseo">对于08年之前的公司行为,我还能不能追讨加班费?
2。又该如何核算数额?
3。该怎么反映解决?
谢谢解答
1\可以追付两年的加班工资;2\具体核算,建议带上工资条到律师所当面咨询;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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