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04年到08年的工龄算不算,然后作为工龄补偿可以补多少,是不是5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补偿?
大家好:
我是2004年7月10日进入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以前我们签的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然后最近我在2007年7月10日签的一年的合同,然后到2008年7月10日为止,如果08年7月份公司不予我签订新的合同的话,那我04年到08年的工龄算不算,然后作为工龄补偿可以补多少?是不是5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补偿?请各位点拨!
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所说的工龄补偿是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一种对劳动者的补偿金。如果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满意我的答复,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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