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们该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工作了两年,签过两次合同(1次/1年)。她的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因为她平时工作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做事不积极主动,影响了集体的合作性。为了给她一个机会改正,我们想跟她签一个5个月的合同(即1月1日5月31日)。
请问,
1、可以这样只签5个月的合同吗?
2、合同到期后,我们该赔偿多少补偿金呢?
3、我们该注意什么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工作了两年,签过两次合同(1次/1年)。她的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因为她平时工作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做事不积极主动,影响了集体的合作性。为了给她一个机会改正,我们想跟她签一个5个月的合同(即1月1日5月31日)。
请问,
1、可以这样只签5个月的合同吗?
2、合同到期后,我们该赔偿多少补偿金呢?
3、我们该注意什么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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