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们都是满10年工龄的,单位以一周不满40小时为由,认为我们不能享受带薪休假,请问是合法的吗?
我们是某单位一线职员,工作很繁忙风险又高,但日均工作时间只有5个多小时(一周是38.5小时,周六日照常上班),而我们都是满10年工龄的。单位以一周不满40小时为由,认为我们不能享受带薪休假。请问是合法的吗?
位律师回复根据08年1月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单位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需按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你单位的行为违法。可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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