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今年正月因车祸身亡,法院判得死亡补偿金45200元,医疗费6910元,丧葬费8461元,摩托车修理费645元,因鉴定出我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得生活费21810元,鉴定费及其他费用806元,合计83222元。事发时我弟刚结婚两月,膝下无子,与我父母同住。请问:这种情况我父,母,弟妻三人应按什么分配?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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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费用归属为:1,死亡补偿金按死者遗产继承,由父\母\妻均分.2,医疗费谁垫付谁享有.3,丧葬费谁操办谁享有.4,摩托车修理费,谁垫付谁享有.5,鉴定费用等谁垫付谁享有.6,被抚养人生活费归被抚养人(本案中如果只有父亲丧失劳动能力则此费用归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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