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果是同意最后的交涉?
我与11月进公司!口头谈的月薪是1800/月,但是12月发的工资的时候是按1600发的!当时我就口头辞职!元旦放3天4号没有上班说旷工(4号辞职)公司说扣半月的工资扣4号算旷工!(现在工卡在我手里)
我不同意他们的做法!(我想要的结果是半月工资不扣4号不算旷工)
经过最后的交涉。说叫我上半月的班将急辞工改成慢辞工不扣半月的工资。但是4号还是要算旷工!
我也没有与公司签定任何合同
想问:
一、因为工资的问题急辞工可不可以不扣!要扣由谁来扣扣多少!4号算不算旷工
二、如果我同意与公司最后的交涉,可不可以4号不算旷工。
三、如果是同意最后的交涉。公司又违约我改做些什么准备,
1、应该不扣,你既然已经辞职了4日不应算旷工。
2、这要你们协商。
3、申请劳动仲裁。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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